信仰 Q&A

2010-12-15
有人說:「所謂『經歷』,無非是信徒的心理作用而已,並非真實的!」這話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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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性,神學/教義性,

蘇穎智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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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的見證的確有時有可能是心理作用。但是,若按著聖經的應許而經歷到的,絕不能以心理作用來解釋,因為:
  • 它有應許作前設。例如﹕與神和好便能與人和好;人生有聖靈帶領,認罪悔改便享赦罪的平安;饒恕便蒙饒恕:以神的價值觀、人生觀來生活可免去自卑、憂慮等,並能得享豐盛人生……。
  • 它有客觀的根據為證。這些客觀的根據包括性格、品格上的改變,從憎恨到饒恕;從自私自利到捨己為人;從吸毒、賭、酗酒等脫離出來;從充滿憂慮到充滿平安,從破裂的人際關係到和好……等(參哥林多後書5:17)。此外,聖靈的引導亦有環境之開路為證,神甚至預備、改變某些人之態度、習慣、立場,改變某些環境、遭遇等,使信徒經歷到聖靈之引導、神蹟及同在。
  • 生命之改變不是一兩個信徒之經歷,乃是所有信徒都有的經歷,這也是聖經所應許的聖靈之果子(參加拉太書5:22-23),例說,我覺得「指天椒很辣」,這是個人主觀之感覺,但若所有嚐過這種辣椒者皆覺得它是辣時,「這種辣椒是辣的」就不再是主觀之感覺,乃是客觀之事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