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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平凡的「與神同行」

在聖經裡,有三位人物被稱為「與神同行」,分別是以諾、挪亞和亞伯拉罕。後世的信徒喜歡尊稱他們為「屬靈偉人」或「信心偉人」,藉以表達欣賞及敬佩。然而,這些稱呼讓我去思想:「與神同行」是否一件「靈不可達」「偉不可達」的事呢?我們這些平平凡凡的信徒,又是否可以做到?

這三位聖經中的「大人物」,讓我聯想起現實裡的兩位「小人物」:
A姊妹出生於基層家庭,讀大學時,不但需要做兼職賺取自己的學費,還要省吃儉用,負擔起年幼弟妹的生活費,日子過得並不輕鬆。十多年過去,A姊妹的弟妹已長大成人,她亦組織了家庭,和丈夫二人過著簡樸而愉快的生活。二人因著把握了合適的置業機會,除了自住的地方,還多買了一個單位。大家心裡想:A姊妹現在終於可以透過放售、放租物業,享受更舒適的生活了!然而,她卻不是這樣打算。姊妹回想昔日艱難的日子,上帝以恩典帶領她走過,心裡充滿感激,因此盼望效法基督的愛,以自己有限的能力去愛和幫助有需要的人。她和丈夫決定參與「光房」計劃,透過機構將單位以超低價租給生活在艱難中的人,盼望他人也像自己一樣,經歷恩典。

B姊妹是公司的「中層」,有一天,上司給她一個艱難任務,就是要她解僱自己的下屬。姊妹從未試過「炒」人,不知從何入手,身邊的同事紛紛向她獻計,例如:詳細列出下屬的罪狀,好使對方無地自容、無法辯駁。同事的建議好像很有智慧,姊妹也嘗試照著做,但是,她愈寫心裡就愈不安。為了這事,她夜裡無法安寢,便向神禱告,求主教導她該如何去做。神在她心中浮起「榮神益人」四隻字,提醒她真正的信仰不只活現在教會中,也包括在她的工作環境。最後,姊妹棄用同事所獻「攻擊之計」,以愛、欣賞和建立對方為出發點,與下屬真誠對談。最終,她順利完成辭退下屬的任務,二人更有說有笑地步出會議室,嚇得其他同事目定口呆。

一如開首所說,這兩位姊妹,只是現實裡的「小人物」。她們的見證稱不上什麼偉大事蹟,所作的也不是驚天動地的行動,但是我們卻在她們身上看見「與神同行」。

在人生的低谷中經歷神的恩典,在有能力之時,按照神的心意擺上自己所有的,服事在患難中的人,這豈不是神的心意嗎?在工作的挑戰裡,不妥協於職場的智慧,選擇順服聖靈的提醒,作出榮耀神、建立人的行動,這當然也是神的心意!

我們若能透過聖經的真理認識神,深刻明白神對我們生命的心意,並透過順服聖靈的帶領,將神的心意活現出來,這就是與神同行。我們若能如此行,即使平凡如你我,亦必能活現待人公義、予人憐憫、心存謙卑的人生。


撰文/張顏穎心牧師( Es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