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9日
比「犹大」更出事⋯

相信弟兄姊妹对于约翰福音13章记载耶稣为门徒洗脚一事,绝不陌生,毕竟这就是《一针见血的福音》其中一课所引用的经文。主耶稣在被卖的那一夜,跟门徒最后晚餐以设立圣餐,并且以老师身份为门徒洗脚,充分流露舍己忘我的爱,也表明为门徒作出的洁净和联系;叫人惊讶的是,这甚至包括将要出卖耶稣的犹大。
但其实叫人最难接受的,乃是记载在14至17节的命令,耶稣竟然叫我们要按照祂在洗脚示范的榜样,照样去行。
上星期的周二晚上,我又带这一课,当晚分享了一些自己如何实践这个命令的亲身经验,希望借此作鼓励。我已经带了这课15年,但当晚比较特别,因为第一次有弟兄姊妹问:「当一个人受到伤害,仍然用无条件的爱去爱对方,是否等于继续放纵对方去伤害自己和他人?耶稣对犹大的宽容态度,是否和耶稣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严厉态度显得极不一致?」
实在欣赏弟兄的认真思考,当夜我立刻回答他。现在把我的回应增删润饰,辑录如下:
1. 耶稣并没有放纵犹大伤害自己,也没有扭曲说犹大所做是对的。在这前提下,耶稣才为门徒犹大洗脚。
2. 圣经记载耶稣指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时候,并不是针对个别的人,而是针对他们作为宗教领袖的身份,不能履行领袖该当肩负的职责:就是以身教言教,引导人的生命真的能够和神亲近。换句话说,耶稣是对事不对人。
3. 门徒犹大不像文士和法利赛人,需肩负宗教领袖的职责,所以耶稣并没有像祂对文士法利赛人般严厉对待犹大,是绝对可以理解的。圣经明确教导作教导或领袖的,要承受更严厉的审判(雅3:1)。
4. 事实上,当个别的文士或法利赛人去找耶稣的时候,耶稣对他们是相当友善和客气的。例子包括尼哥德慕(约3:1-3)又或那个向耶稣求问做什么才得永生的文士(可10:21)。
5. 基督徒很容易把犹大视为十恶不赦的人,并进一步以为犹大出卖耶稣所犯的罪,严重程度远超文士和法利赛人。但圣经是否有这个比较?恐怕没有!当然,圣经清楚描述犹大因为出卖耶稣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但与此同时,经文也很公允地隐然暗示,犹大犯这个罪,似乎是一时失脚多于老谋深算,从这个角度而言,犹大远比文士和法利赛人情有可原。
还有一句末了的话,我们常以为犹大所犯的罪是最严重的,很可能是来自我们基督徒因维护耶稣而来的偏见,而不是圣经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容许我用爱心说诚实话,今日我们重蹈覆辙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罪,远比重蹈覆辙犹大的罪容易得多,这是我们更需要小心的。
撰文/Steven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