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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福堂

2020年02月04日

基督徒 需要顺服不公义的掌权者吗?

基督徒 需要顺服不公义的掌权者吗?

基督徒 需要顺服不公义的掌权者吗?

「程度,而是爱人和求众人的益处。但同时,掌权者的不公义确实可以损害众人的益处,所以两者其实有间接的关系。

顺服背后・爱最重要
《罗马书》中保罗劝勉受众要过为上帝而活全然奉献的生活。其中最主要的应用就是爱。经文于12:9已经提到爱人的教导。13:9-10节更说明一切的诫命都包含在「爱人如己」一句话内,而且「爱就完全了律法」。13:1-2顺服掌权者的教导夹在爱人的教导中间,反映顺服掌权者的教导背后的原则其实是爱人。

《提多书》3:1中,顺服做官的、掌权的是要「预备行各样的善事」,而这一切在3:8段落的小结中形容「都是美事,与众人有益」。

《彼得前书》的教导更明显指出顺服与掌权者的公义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彼得教导受众要宁愿「受冤屈的苦楚」(2:19-24)。即面对不义仍可顺服。但彼得教导的顺服仍然离不开爱人与求众人的益处。当时不信的人毁谤信徒作恶。彼得就教导他们要在不信的人面前品行端正,其中包括顺服掌权者。这样,这些不信的人不但会停止毁谤信徒(2:15堵住糊涂无知人的口),更会归荣耀给神(2:12)。彼得教导的顺服是为了保守信徒群体在不信人眼中的好见证。是寻求不信的人益处的行为。

大众利益・衡量之本
基督徒是否需要顺服掌权者,是在乎基督徒的顺服或不顺服是否带来大众的益处,而并不在乎掌权者是否公义。基督徒不应该从一个自我(我被不义对待)的心去思考是否顺服,而是从一个无私爱人的心去考量。如果顺服能带来大众更大的益处,就算面对不义的掌权者逼迫也应该凭著爱心去忍受冤屈的苦楚。但如果顺服对大众的益处有损,则同样凭著爱心不应该顺服(就算不顺服会有损自己的利益也好)。

一般来说,如果掌权者违反社会公义,例如:没有照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任凭商人用不义的法码、任凭法官屈枉正直等这些圣经中上帝也重视的义,这类的不义是会损害大众(最少某些群体)的益处,也就与基督徒应否顺服该掌权者有关系。不过实际是否应该顺服的衡量比单凭掌权者是否不公义复杂得多。

首先,顺服有不同的程度。掌权者禁止信徒作见证这些上帝的命令而不顺服,不等于信徒要推倒该掌权者。不义也有不同的程度。政权究竟是违反哪方面上帝的义?如果政权的不义局限于掌权者个人道德上,或局限于宗教信仰层面,此等不义未必带来对其他社会大众益处很大的损害。信徒需要衡量掌权者的不义对社会大众益处损害的程度。此外,不顺服的代价对众人益处的损害会否大于继续在不义统治下对大众益处的损害?若有掌权者的更替,取而代之的是否真的能够带来大众更大的益处?这些都是需要衡量的。

《哥林多前书》10:23-24「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

撰文/梅朗轩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