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6日
「福音共享」的生活價值

父母自我童年時已經信主,所以我從小就參加教會的兒童主日學。初中時,我便決志信主。每次聽到牧者講到馬太福音28: 18-20,心裡都被觸動,經文記載了復活的主耶穌在升天前,向門徒頒佈了「大使命」的吩咐: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每次聽到這段經文,心裡都很扎心;傳福音是基督徒不能推卸的使命與責任,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17中所言:「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不論心態是否完全甘心,上帝已將傳揚救恩的職責交在信徒手中,這是一份不容推卸的屬靈使命。傳福音就如還福音的債,把上帝的愛與恩典告訴身邊的人,盡上我們作為流通恩典管道的本分。
但是,起初我對傳福音只是一知半解,不知道該怎樣去傳一個完整的福音、帶人決志信主。所以在五年多前,我便報讀「三福佈道」,學習怎樣有系統及掌握方法去傳福音。感謝神,除了每期「三福」與另外兩位組員一起去傳福音外,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都嘗試努力傳福音。哥林多前書9 : 22-23說:「對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我總要救一些人。凡我所做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共享這福音的好處。」

能與弟兄姊妹一起傳福音,滿有得著及恩典
我經常都有參加跑步訓練班,除了跑步訓練外,我也嘗試跟跑步的隊友在汗水和淚水中建立良好的關係,有機會就向對方分享福音,甚至邀請他們來到教會的福音性聚會。而事實上都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如邀請他們來教會聽佈道會或「三福」。
我是從事會計師行業,經常出席會計師的聚會。用主耶穌的教導,用正直的心和誠信與其他會計師交往。同行的人都知道我不會做假帳目,這正是為了讓人看見,基督徒的信仰價值是跟其他人不一樣,以能感染他們來教會聚會,或有機會與他們分享一個完整的福音。

無論在工作裡,還是跑步時,都是傳福音的好時機。
傳道書12: 1說:「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
詩篇90:12 「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自己的年歲一年一年地增長,難道要等到年紀衰殘的時候,才去傳福音嗎?
提摩太後書4:2「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我們只要竭力去撒播福音種子,無論結果如何,都要坦然面對。我們只需做到傳揚的責任,對方是否願意接受,是他個人的選擇,也是神主權的帶領,不必過度自責或沮喪,就全然交託給主吧!
願意大家一同努力,將福音廣傳。
撰文/John 陳敏青弟兄(三福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