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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福堂

2026年11月06日

在福音裡的「相遇與相知」

在福音裡的「相遇與相知」

記得還未被神呼召成為牧者前,也明白傳福音的重要,但卻不知道從何入手。特別在面對未信主的家人和朋友,內心就更焦急。直至我參加了三福,因著每期至少十次出隊練習,從此我不再害怕開口傳福音。

傳講福音需要有對象,我們該如何尋找福音對象呢?雖然靈魂得救與否是聖靈的工作,但我們卻可以從聖經參看主耶穌如何培養自己的門徒,走到各城各鄉去傳福音。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主耶穌吩咐門徒要參與傳福音: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馬太福音二十八18-20)

無論是井旁婦人,還是格拉森被鬼附的人,都是主耶穌主動去尋找他們的。那婦人約在正午時在井旁打水,主就出現在那裡,與她對話。而格拉森被鬼附的那人,更是赤條條的住在墳墓裡好長的一段日子,與世隔絕,耶穌就主動坐船到那邊去找他。這些故事彷彿跟我們現在的生活毫無關係,但主耶穌就是這樣道成肉身,親自走進人群中。既然我們要效法主,那麽,就要好好在傳福音這事上忠心。相信,只要我們甘心樂意被神使用,就能與那些需要福音的人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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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裡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那 時約有午正。有一個撒瑪利亞的婦人來打水。耶穌對他說:「請你給我水喝。」撒瑪利亞的婦人對他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馬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翰福音四:6-10)


還記得我從前打工的日子,常常要加班工作。有一次,需要加班預備下年度購入各個品牌的預算,並要在第二天的早上九點跟老闆開會討論;於同一時間,我的辦公室門外,有另一位女同事也在默默地為著她桌上的文件而努力。在聖靈催逼下,我主動去關心她,知道她根本無法處理眼前排山倒海的文件,聖靈竟然感動我,放下自己當下要緊的事,去幫助她。我一邊處理她的工作,一邊跟她聊天。最後,她的工作真的完成了,但我的工作卻未完成。第二天的早上,正當我在嘀咕著應當如何跟老闆道歉時,突然收到老闆的道歉短訊,說因有突發事情,早上的會議要取消,更抱歉枉費了我的一番心機。從那刻開始,我才知道原來當自己願意聽從聖靈的引導,上帝的工作是可以這樣操作的!我們的神,實在太厲害了。後來,我離開那家公司以後,就邀請那位女同事到教會聽三福,她有了得救的確據。

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六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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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跟媽媽決志後一年,媽媽接受水禮 /(右)參與印尼訪宣

另外,從前假日我都會到家樓下的快餐店食午飯,沒想到,不止一次,當我謝飯禱告後,頭一抬,坐在對面的婆婆,就開口跟我說話。有一次,一位婆婆確認了我是基督徒後,突然跟我說起她的往事,並謂她的丈夫生前是一名基督徒,常常邀請婆婆一起去教會聚會,但每當奉獻袋傳到跟前,婆婆就會特別有壓力;她說已退休多年且有經濟負擔,所以拒絕信耶穌,亦阻止丈夫返教會。婆婆說著說著,眼淚不斷流下來。當我靜待婆婆講完她的故事後,也解答了她心中多年的疑問,婆婆願意悔改,再次回到教會去跟從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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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主耶穌主動去尋找那些福音對象。平日裡,我們除了主動去尋找福音對象外,也可以被動地把握每次上帝安排給我們的福音機遇。弟兄姊妹,要好好掌握每次的機遇,要敏銳聖靈的帶領,更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信徒無論做什麽事情,都必須要好好禱告主。記得我每次參與三福,在提交申請表時,就必定先寫下至少十位未信主對象的名字,並一一提名為他們禱告。在此,也邀請你寫下福音對象的名字,為著他們的生命,禱告我們的主。

 

撰文/郭麗賢傳道(Ursu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