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契簡介
每週聚會日期: 週六
時間: 下午2:30-5:00
地點: 恩福中心17樓
一 前言
根據教會在2011年修訂之伉儷團契範疇政策,盼望團契在對應人數不斷增長的實況下,能更有效地牧養團友, 堅固各小組而需切實執行分齡牧養。
故於2012年三月委任詹牧師探討成立新團的可行性, 經範籌及調研小組商討後, 於七月在團契宣佈2013年1月開始, 星期六將有新伉儷團契成立, 並誠邀合適對象參與。
二 宣言
我們相信 - 團契是神的禮物,通過聖徒相交來展現上帝的愛及祂對夫婦與家庭的
祝福。
三 異象
委身以聖經為中心的教導,而成為合宜的個體、合宜的夫婦、合宜的父母。
( To be an adequate person, an adequate partner and an adequate parent )
四 對象 :
團契主要服侍對象為婚齡0–20年、子女18歲或以下的夫婦;夫婦必須一同參加團契。
階段檢討 : 範籌及團契會按本團契發展階段,檢討服侍對象改變的需要性。
因隨著子女年歲及婚齢的改變會帶來不同的團契牧養需要。
五 團契模式:
1. 為達至有效之牧養, 團契要求夫婦必須一同參加團契, 同心同行。
2. 同步設有主題特色兒童活動及看顧服務, 使團友能安心參加團契。使其子女能同步享受團契活動,主內健康成長。
3. 鼓勵團友帶同子女一同出席, 讓下一代從小建立群體關係, 一起成長。
4. 秉承教會之牧養模式, 以大團小組方式運作。
- 其中以福音性查經 【一針見血】作為建立新人組之小組學習內容; 繼而通過 【價值觀重整之旅】深度之生命分享交流而邁向成為固定組別。
- 固定組則以查經、家聚及大組專題作為團契之主要活動內容。
- 鼓勵組長及副組長參與經文預查聚會, 既得支持及受造就的機會,亦可凝聚彼此間的靈命互動及成長。建議在新團首年積極參與並能親自帶領小組查經。
- 成立查經資料研究小組,统籌查經內容及主題。
- 設立組長教練,能夠更貼身與組長同行。
“----------“ - 虛綫 : 聯絡協調
“ ” - 實綫 : 緊密同工
1. 組織功能概略 :
A. 教牧導師:簡稱「團契導師」。傳道同工為教會所委任牧養團契之導師,亦代表團契向教會負責。主要培養團契靈性之操練、帶領新人組及價值觀組、牧養組長、培訓第三梯隊(儲備組長)、及帶領或監察其他牧養性小組,如弟兄組、姊妹組、敬拜小組…等。
B. 核心帶領小組(Leading core):簡稱「核心小組」。 團契導師、團務為當然成員,其他成員由導師邀請有心志之資深組長及組長參加。 小組負責製定並議決團契之大方向、總綱,及為職員會及組長會提供決策指引。
C. 組長會:由各固定組組長組成,定期舉行會議交流各組牧養狀況、討論有關團契牧養方面之決策,向團契及教會推薦事奉人員如團契組長及儲備組長、團契職員、教會執事候選人、神學生等。教會非常重視會友之牧養成長,組長為教會牧養機制的重要一環,其選任可參團契架構指引3.5.1-14。
D. 團契職員會:簡稱「職員會」。內設團務、財務、總務、文書等所需職員,成員由組長會及核心小組推薦,負責團契內務運作;並組職功能小組如兒童活動組、康體活動組、總務組、IT / AV組、敬拜小組等,為團契安排各項活動,使團契活動有程序、有效果地運作。
各職位主要功能如下 :
i) 團務–負責一切有關團契的行政事務
a) 會議事務 : 與各職員聯絡, 擬定職員會會議大綱, 擬定開會日期、地點、 時間等及通知各職員
b) 對外事務 : 代表團契對口
ii) 財務 - 與其他職員預算團契全年開支, 管理團契的一切支出、收入,定期報告財政情況
iii) 總務 - 負責團契一切需用物品、文具、 統籌場地管理及音響、 統籌編刊團契週會表等, 範圍甚廣, 不能盡錄 ……
iv) 文書 - 負責撰寫會議記錄,登記及編寫團友交誼名錄。
v) 兒童看顧 - 安排聚會時間中的兒童活動。
vi) 敬拜小組 - 帶領肢體學習在生活中可實踐的敬拜。
E. 牧養小組:由資深組長擔任組長教練,最理想不是現任組長,免致負擔過重。分擔導師對各組的關顧,與導師定期有「牧養小組」會議,瞭解各區狀況。 協助組長屬靈成長, 願意定時為組長代禱, 關顧組長身心靈健康, 栽培組長學徒,強化團契異象方向,帶領組長向同一目標前進。
2. 各崗位成員任期 :
任期為一般指引,各團契崗位成員若因特殊情況,團契可接納於任期中途退出。
休息期也為一般指引,各團友可因應個人情況而隨時再擔任適合崗位。
崗位 | 任期 | 休息期 | 委任 | 確認通過 |
核心小組成員 | 三年 | 三年 | 導師邀請;人數約為6至10人
| 教牧導師 |
組長 | 三年 | 三年 在任期二年後,可推薦及引導接任人一年
| 導師及核心小組提名 | 核心小組 |
團務 | 三年 | 三年 | 導師邀請
| 核心小組 |
職員會成員 | 三年 | 三年 在任期一年後,可推薦及引導接任人一年 | 核心小組 或 組長會提名。成員可在核心小組內提名適合的接任人,但每年新加入成員不應多於舊成員半數。
| 組長會 |
組長教練 | 三年 | 三年 | 導師邀請 | 核心小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