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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廣告代言人」

回想我和太太(Sherra)結婚快26年,婚後幾年內三個兒子先後出生,他們現已二十有多了。父母是我們的一個身份,基督徒也是我們的身份。因此,在家中,「基督徒父母」正是我和Sherra的尊屬身份。難當嗎?難!

在現今的時代,變幻莫測的洪流衝擊下,我們當「基督徒父母」的,總想謹守本分,可是不期然地變得有心無力,甚至陷入無心無力的困局,如何是好?還是老套的說句,回到創造主天父那裡,聖經的教導總叫我們再次有心有力!

回憶當年,我在家毁人亡之際,臨崖勒馬回轉信主,並得太太原諒,合力重建家園(我們的得救見證刊於「中信」月刊2005年12月第524期)。這全因整本聖經的第一句:「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扭轉了我的人生。看到天地萬物的科學證據與聖經描述上帝的創造吻合。我的邏輯很簡單,上帝造我,我跟上帝做事,就免出錯了。所以我悔改後,就讀聖經,遵聖經而行。

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基督徒父母」要按聖經而行,真的知易行難,還要讓子女看到,真的難上難!但我知道以前的一套不行,就立了志,雖然難,也要行。

我認為「基督徒父母」的身份,猶如一個為《聖經》發聲的廣告代言人,子女看在眼裡,直接影響他們跟隨耶穌基督的意欲。

我沒有什麼金科玉律,只有拋磚引玉,分享我們家的日常事例而已。

「基督徒父母」的身份五連扣:

(一)重要事天天做

*讓聖經潛移默化我的家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3:16-17

我既然知道又告訴兒子們聖經(神的話語)是重要的,那我就做給他們看。香港人個個工作忙,我每天早起十五分鐘做個人靈修(讀聖經祈禱);每晚飯後,就帶領一家人做家庭靈修。從2003年2月19日第一次開始家庭靈修,至今已19年多了。雖然兒子都長大了,各有各忙,晚飯後的家庭靈修,不易齊人,但我們還是如常的,那幾位同吃晚飯,就那幾位一同家庭靈修,總不要停下來!
請參考《家庭祭壇・靈修4部曲》刊於恩福「號外」2021年第2期

(二)談談情說說愛

*愛是行動,不是感覺

按聖經創世記第2章說,神給男人設立家園,又賜配偶幫助他,所以「家」是神賜給我們的。有家的人,才有家務,做家務是家人的專利。我很珍惜做家務的機會,因當年我差點兒失掉了這個家!我們從來沒有家傭助理,做好家務是我的責任,Sherra是幫助我完成家務的好太太。若她有事,完成不了,我自然要「包底」,辦妥當。這麼多年,家中事務,我和Sherra親力親為,彼此配搭。

我的專長是金融經濟,計算金錢比一般人都精明。但在家裡,就不是行這套了!家用家用,就是一家人的使用。夫妻之間不分你我,沒有私己錢。所以兒子可能從沒有聽到「嘩,你嘥晒我D錢喇!」這句話。在家裡,按需要用錢,原則是「應慳得慳,應使得使」。

*耶穌教導彼此相愛

父母以身作則,用愛包圍兒子,事事以兒子的好處著想 。

兒子到了13歲,我請他預留時間,父子有幾天的單獨旅行。旅途中,閒談分享,預備兒子身心靈步入成年人的階段。我們叫它「成年禮旅行」。

兒子到了18歲,父子再一次單獨約會旅行,輕鬆分享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及承擔。慶祝兒子進入法定年齡。

隨著第三個兒子也升高中,各人晚上回家的時間不同,我跟Sherra為了一家人可同吃晚飯,刻意與兒子們商量,約定一週最少一晚齊人晚飯。晚飯時,一如過往,不開電視,不用手機,不看書報,只談軼事及閒聊。若偶然沒有話題,人太累或不想說話,就容讓沉默,安靜吃飯,享受晚餐。

記得多年前,兒子們都十幾歲了。有一次,一家五口長途跋涉到大浪西灣遊玩,怎料僅到達15分鐘,即有兒子大聲叫「爸爸,我流血啊!」原來割傷腳掌流血不止,我背著受傷的兒子,他們自發分擔大包小包的行李,五人急忙乘坐快艇返回西貢碼頭求醫。全程沒有埋怨,只有彼此協助,看著太太及兩個兒子東奔西跑找診所,我背著十幾歲的兒子,心中百感交集。想著天父對我的愛,想到家人相愛的甜蜜,我感謝神!

又記得,兒子們上大學後,先後嚷著要到歐洲作交流生。結果,有的安排得好,有的安排上不似預期,錢就多花了。我有什麼反應?還是給他們一句:「天父愛我們,賜給我們夠用的,但你以後要學會早點預備,早點計劃啊!」

還有父母縱然千叮萬囑,兒子的理解或接受又是另一回事。兒子在外地遊玩,樂極生悲,給人偷竊,失錢、失卡、失旅遊證件等,徬徨之際致電回家救助⋯⋯當爸爸的,第一句該說什麼呢?我想到耶穌在任何氣結的情況下,總是先安慰後處事,所以我只說:「唔使驚!慢慢講⋯⋯」然後就幫他收拾爛攤子,完事後才給他教訓一下。

(三)我尊重你選擇

創造主賜給人有自由意志選擇權,所以人要彼此尊重。在沒有違反聖經原則下,父母尊重子女(特別是成年子女)選擇的興趣、學科、工作、居住地、擇偶、結婚嗎?

記得三個兒子小時候,一鼓作氣陸續表示渴望學鋼琴、樂器、游泳、畫畫,我們都給他們嘗試,就連一大座的鋼琴也搬進家了。但孩子總是愛學不愛練,他們由「試學」到終結,大概六、七年吧!

我看Sherra從沒跟兒子糾結於練習不練習,浪費不浪費,或嘥錢不嘥錢的問題上。只聽到Sherra跟他們談了好幾次,大意是「你/你們要祈禱問問天父意思,然後回想當初為何渴望學這個?現在又為何改變了?為何要放棄?日後會因此後悔嗎?⋯⋯你們也要知道父母給了你們機會⋯⋯現在只是你們決定放棄。若日後回想就不要以為父母沒給你們機會嘗試啊,知嗎?」父母的心當然覺得可惜,但這些東西沒有抵觸聖經,我們就尊重兒子的選擇了。

當兒子們升上中學/大學選科時,我也跟他們傾談,大意也跟Sherra的差不多,要先祈禱問問天父的意思,然後想想個人的能力及興趣。結果三個兒子所選的學科,概括地說都是不全文、不全理、不賺錢、不威水、不熱門,所以弟兄姊妹常說笑話:「三個兒子也沒有一個遺傳你的數學天份?將來有沒有繼承你,做接棒人呢?」

現在兒子們面對的還有工作、居住地、擇偶、結婚等等的人生問題,我們作基督徒父母的,還是一樣的說:「縱然爸媽有自己的想法,但你還是要先祈禱問問天父的意思。天父允許的,你就勇敢去吧!因有天父負責。天父不許的,你就不行,否則後果自負。」

(四)有人傳有人信

基本上,每個基督徒都知道傳福音是耶穌基督吩咐我們的重要任務,父母應如何回應?

感謝神讓我們常有機會到不同的教會分享見證。見證前,我會請兒子們代禱,之後也跟兒子們分享點滴。記得差不多13年前,我和Sherra獲邀到天水圍某教會的佈道會分享見證,當天我按感動大膽向受眾呼召,結果有位78歲的婆婆,即時舉手信主。決志祈禱後,她告訴我這是她人生的第一次到教會,更奇妙的是帶她到教會的老婆婆原來與她非親非故,只是某天乘輕鐵時,碰巧坐在她鄰座而已,閒聊幾句下,老婆婆邀請她,她就按時出席佈道會,就這樣信了耶穌,得著永生。哈利路亞!

日常生活中,Sherra比我較易向鄰里做些傳福音的「鬆土工作」。我曾聽到兒子說:「媽,你連鄰舍的家傭也記得嗎?個個家傭的樣子差不多,你怎樣認得出呢?厲害!」我也聽過兒子說:「媽,教過我們的老師都差不多有你送出的『中信』月刊,看過我們家的見證了,你真是無孔不入啊!」

又有兒子說:「媽,你常常送書、送CD、送禮物給別人,就為傳福音。他們會回送你禮物嗎?(Sherra答:「不會!」)那麼,我們不就白白用多了錢嗎?(Sherra笑笑答:「你會不夠飽嗎?」)

(五)講得出做得到

聖經中的十誡,兒子們自幼就背的爛熟。他們眼中看到的又是什麼?

我們每月總按時給父母家用,帶兒子們探望祖父母時,還刻意請兒子幫忙把家用送到祖父母的手中。若祖父母有什麼額外用費,我們另代支付。

在現實中,金錢確實吸引。記得當年兒子還小,支出頗多,適逢澳門娛樂場所開放,賭場需聘請大量新入職的作荷官,所以急需培訓。有人特意高薪請我為賭場培訓荷官,主力培訓新荷官對客人禮貌及微笑,令客人感到賓至如歸,賭得開心繼續賭。這是easy job easy money,我跟Sherra商量後,考慮到問題不在培訓,而在為何培訓?為壯大賭業?所以我斬釘截鐵地推掉了。

聖經教我們誠實做人。兒子從何看到?某次大門鐵閘壞了,需要更換。我不以為意,自然按前業主原來位置安裝,裝修師傅到場一看,悄悄地提醒我,前業主的安裝方法乃偷位利己,為自家多擺放物件,但佔用了公地,是違規的,也阻礙走火通道,他請我考慮清楚。我想到聖經教我們要誠實,要愛鄰舍等,就毫不考慮,免自己跌入試探,馬上請師傅把鐵閘安裝在合規位置,免阻礙走火通道。誠誠實實,顧己及人,安全第一。

以上就是我們一家的日常生活、點點滴滴。

聖經(羅馬書 12:2)告訴我們:
「不要 效法 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 變化 ,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And do not be conformed to this world, but be transformed by the renewing of your mind, so that you may prove what the will of God is, that which is good and acceptable and perfect.” (Romans 12:2)

我也看了英文版本(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在羅馬書12章第2節中,「效法」二字,用 “be conformed”是被動式。天父提醒我,原來不是叫我們不要主動學世界的做法,卻是叫我們不要被世界的做法/潮流「倒模」成為隨從世界的人。這使我更恍然大悟!我這軟弱的人,只好天天勤力讀聖經,讓聖言充滿我的頭腦,成為助力不要效法這個世界;除此之外,我哪有更好的方法幫助自己嗎?沒有!

我擅長計數、計錢、計利益,這是我的「專業」。但在我人生最糟糕時,神沒有按我的錯一一跟我計算,反當我認罪信耶穌時,耶穌就赦免及安慰我,還幫我收拾殘局,重新建立幸福家庭。我知道這是建立人的不敗之法。我是誰?豈有更好的方法建立兒子嗎?沒有!所以,我們作父母的,還是學效耶穌基督的方法為妙了!

我更知道作為「基督徒父母」,子女的眼睛天天看著父母的榜樣,按聖經不按聖經,行動比說話更強,子女親眼看見,親身體驗,一點也瞞不過,遮不了!其實,在俗世裡,父母們要謹守基督徒的身份行事為人,確實存在看得見和看不見的掙扎。我在此拋磚引玉,與弟兄姊妹共勉之!


撰文/李紹權執事(Raym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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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unspla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