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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父母是咁的:「 A - Authority 父母的權」

當媽咪嚴厲地下最後通牒叫12歲的Adrian收拾好散滿一地的用品及雜物,並命令他立刻去做家課時,Adrian向媽咪大聲呼叫:「你有乜權管我呀?」把Adrian的媽咪氣炸肺而且無言以對。在祟尚個人自主、自由,抗拒權威的後現代社會,真要探討一下父母有沒有權去管兒女。


讓我們分析幾個與「權」有關的詞彙:
1)「權責」——  「權」與「責」並不能分開,人要執行責任,就需要某程度或某範圍的權力。例如:清潔工人有權放「請勿入內,進行清潔」的牌子在廁所門口,有權禁止任何人入廁所,以至能執行清潔的職責。
2)「授權」—— 某人可以有某程度及某範圍的權,是透過他者的授權。(可能是人民透過選舉機制授權,可能是由上司或任何更有權威的人士授權。)
3)「極權/霸權/強權/濫權/弄權」——當然有些人靠自己的力量而得權。又或者獲授權之後,濫權弄權,於是變成強權霸權極權
4)「平權」「維權」——要平等地給予不同人仕權利,維護個人應有的權利
5)「賦權/充權」——用各樣方式或方法賦予執行某權責的人能增進信心或技能去執行相關的任務。
6)「權威」——某人的權力及威信被肯定或公認。例如:x哥被公認為煑鮑魚的權威。x叔是地產界的權威

那麼父母呢?
創世記 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以弗所書 6:1,4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歌羅西書 3:20-2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人被上帝吩咐及授權去生養兒女及治理世界,包括管治家庭及管教兒女的權責十分清晰。上帝要作兒女的在主裏凡事聽從父母,並明確説「這是理所當然的」及「這是主所喜税的」,清晰顯示出上帝授權予父母去管教兒女

不過上帝不容許父母極權、霸權、強權、濫權、弄權,祂吩咐父母「不要惹兒女的氣」。上帝維權,維護兒女們的利益,「恐怕他們失了志氣」。上帝又賦權/充權予父母,把祂的教訓、教導兒女的方法記載在聖經裏,父母「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就能成為好父母。

當父母能正確合宜地在主裏執掌作父母的管治之權,又同時能維護兒女的權利及權益,對兒女們不偏私能平權,兒女就能甘心認定父母的權威

各位父母,當你的兒女問:「你有乜權管我呀?」的時候,你懂得用溫柔而堅定的態度回答他/她嗎?

你的兒女承認你的權威嗎?若否,問題出在那裡?

但願我們都是有權威又受兒女愛戴的父母!^-^

撰文/梅余秀嶽牧(Maisie)